五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XX县区XX县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中办发(2014)61号)、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XX省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内政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二)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位置准确、面积精确、承包农牧户认可的原则,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依据,以嘎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通过航拍测绘成果辅以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建立旗级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数字-1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七是注重实效。充分第1页共5页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理坐标和权属等,将农牧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颁证、造册,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数字信息管理系统。二、时间安排按照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嘎查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在全旗各苏木镇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时间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7年12月底全部结束。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牧区土地。三、技术方案各苏木镇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三个行业标准执行(以上三个行业标准随后印发到各苏木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采用的实测方法为:航拍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航拍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主要程序。⑴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机构,采用大飞机或无人机航拍地面图像,制成基础工作底图;⑵携图配合开展入户调查、指认地界等工作,并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对图像上不清楚的部分地块进行实地补测;⑶由专业技术人员室内作业,数字化形成承包地地籍图,计算承包地面积。-3(二)清查实施阶段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二轮土地延包方案、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方位图及承包农牧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牧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测绘公司,委托具有地籍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测量任务。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第2页共5页2、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牧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牧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3、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以1∶2000基本比例尺为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钢尺等测量仪器设备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获得承包地块数字地理坐标点,根据地理坐标点,绘出地块图形。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4、公示审核。由嘎查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嘎查村、组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农牧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5、核实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牧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嘎查村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苏木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旗人民政府。6、建立登记簿。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