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评选表扬先进教职工工作方案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积极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我区广大教职工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弘扬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争做“四有”好教师,区教育局决定在第36个教师节评选表扬一批先进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表扬时间2020年教师节前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评选范围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在编在岗教职工。三、表扬名额表扬慰问先进教职工共60名。其中区优秀教师40名,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区师德标兵1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工作年限。从事教育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目前仍然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职工。2、工作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3、年度考核。从教30年以内的教职工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从教满30年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4、师德表现。近五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推荐工作中“一票否决”。(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3)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第1页共4页(4)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5、近三年已被评为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选。本年度同一位教师只能申报评选一项奖项。(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项优秀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区优秀教师(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3)近五年来承担区教研室组织的片区、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者教学技能大赛、专题讲座等,并获得相应的证书。(4)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篇(部)及以上;或者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文章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局、教科院(所)、教研室、政府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等级奖。2、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长期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所负责工作在业内评估中成绩优良。(2)努力加强学习,刻苦专研业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开拓创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成绩显著。3、区师德标兵(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文化。(2)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注重教书育人;关爱贫困生,积极参与学生管理,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勤奋学习,积极投身课程改革,教育教学业务好,学校领导、教职工及学生对其评价较高。第2页共4页(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善于学习,事迹感人,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楷模。(4)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评选程序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学校推荐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对照推荐评选条件,按照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公示上报的方式进行。拟推荐的表扬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信息、简要先进事迹、评选荣誉名称和评选条件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审定。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坚持公开、公正、民主、择优推荐。做到评选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二)坚持评选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