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是全面实施《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的关键年,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特制定2012年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强化行业专项监管职能,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事故防控水平、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等,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二)主要目标。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2.5%;较大事故控制在45次以内;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重大未遂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危险化学品控制在5人以内;烟花爆竹控制在3人以内。二、工作重点(一)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强化监察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教育的机构、队伍建设;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完善市、区县安监机构、队伍、装备配备;健全区县安监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2.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100%镇(街)和工业园区规范设置安监办,配备专职安监人员;安全监管机构延伸到村居,村居成立安监站、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基本装备设施;3.强化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指导。(此项工作由人事培训处、监管二处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4.实施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2012年,各区县、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区县安监局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安办主任全部轮训一遍;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持证率100%;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试点探索取得明显进展;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5.统一制定安全监管岗位补贴指导标准,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此项工作由人事培训处、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6.发挥各级安委会会议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规范委托执法,强化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培训职责;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和联合执法,执法主体资格合格率、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行政处罚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事前处罚占总处罚比例不低于45%;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培训机构资质复审及办学水平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关闭不合格安全培训机构。7.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事故调查结案实行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制度。(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监管二处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执法总队、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8.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2012年底,重点行业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行动范围逐步拓宽到所有工矿商贸企业。9.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此项工作由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职健处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全面落实企业“三项人员”持证上岗。10.生产经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持证率100%;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