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第1章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1.1.1构成(内容)(熟悉)主要介绍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分类:分为4类: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主席颁布。《Xxx法》2)法规(含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由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一般使用《XXX实施条例、实施办法》等名称,如《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3)规章(含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制定。《XXX办法,规定》4)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制定的规定。如《xxx的通知》。1.1.2效力层级:纵向、横向和时间序列的效力层级(1)纵向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立法法》)的规定,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横向效力层级特殊优于一般(3)时间序列效力层级新法优于旧法(4)特殊情况处理原则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构裁决。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裁决。1.3《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必须掌握。◆地域范围: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不包括香港、澳门地区。◆主体范围:两类,第一类是国内各类主体,法人、经济组织、个人;第二类是在我国的外国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例外: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7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1.3.3基本原则:公开(“信息透明”基础前提)、公平(“机会均等”)、公正(’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和诚实信用原则。1.3.4基本程序: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书面合同等六大环节。第2章招标投标的当事人与监督管理2.1招标人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1招标人的分类(掌握)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2.1.2招标人具备的条件(掌握)1)依法提出招标项目(项目审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依法进行招标2.2.1投标人的分类及具备的条件(掌握)投标人分为三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三是自然人。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和参与招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2.2.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投标人《政府采购法》第22条1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3.2招标代理机构职责(掌握)1)拟订招标方案;包括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拟招标的组织形式、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制定招标项目的作业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招标流程、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特点分析和解决预案等。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