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2页我国外贸进口代理制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1.1外贸代理的定义及基本特征、种类1.1.1外贸代理的定义所谓外贸代理,就是由我国的外贸公司充当国内客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其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做法。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外贸公司在出口方面一直是采取收购制,即由外贸公司用自有资金向国内供货部门收购出口商品,然后由外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自营出口,自负盈亏。推行外贸代理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过去的传统做法,即改为由外贸公司接受国内供货部门的委托,代其对外签订出口合同,代办出口手续,收取约定的佣金,至于出口的盈亏则由国内供货部门自负。这项改革的主要好处在于:它有利于国内供货部门了解国际市场对产品的要求,促使他们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增强其竞争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增强国内生产供货部门对履行出口合同的责任感,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还可以减轻外贸公司在收购出口货源方面的财务负担,并使外贸公司的经营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对于工贸双方都十分有利。1.1.2外贸代理的特点及种类1我国的代理制度,主要规定在1986年《民法通则》中。该法第63条规1《中国法学》1993年第三期赵秀文第2页共42页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2页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外贸代理制度是我国涉外商事代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是从1984年开始实行这一制度的,内容是委托人委托外贸企业为其进口或出口某种商品的制度。在实践上,我国的外贸代理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国内享有外贸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之间的代理,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对外经营进出口业务。(2)国内享有外贸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之间的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进出口业务。(3)国内不享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与享有此项权利的外贸企业之间的代理,外贸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进出口业务。1.2外贸代理业进入一个重要发展时期1.2.1个人可以进入外贸领域中,从事进出口业务7月1日,新修改的《对外贸易法》生效。该法第八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为“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九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第3页共42页第2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2页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记”。为此,6月25日商务部公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也于7月1日同步实施。过去,对一直徘徊于外贸大门外的“个人”来说,只能以挂靠、代理等多种隐蔽手段从事进出口生意,现在可以名正言顺地登记做外贸了,这将会对传统的国有外贸企业造成一定的冲击。1.2.2:民营外贸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2到今年年底,申城民营外贸企业数将突破3000家,出口有望达到7—8亿美元,成为上海外贸第七支出口大军。今年本市将继续降低企业核准、登记等外贸“门槛”,给予更多民营企业外贸经营权并鼓励这些企业扩大出口。有关支持民营外贸企业的措施包括:在进出口配额,广交会、华交会展位,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推进民营外贸企业出口的区县联络会议制度,同时加强调研,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上海将建立民营企业出口鼓励机制,还将首次召开上海民营外贸企业出口工作会议。去年本市大幅度降低外贸“门槛”,壮大外贸经营主体队伍,全年新批民营外贸企业1747家,超过历年民营外贸企业总数6.5倍。到去年年底,民营外贸企业数达到1980家,占申城除外资企业以外的外贸企业总数的52.76%,目前已有578家有出口实绩,去年出口3.27亿美元,同比猛增7倍。民营企业出口中,一般贸易额大大高于加工贸易额,占85.71%;出口市场集2《解放日报》2003年2月10日综合新闻第4页共42页第3页共42页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