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重大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为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二)基本原则。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级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二、预案的启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本地预案负责处置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及时提第1页共5页出处理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一)在汛期,全区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00毫米,并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二)芦江、岩泰、小浃江等三大水系的干流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三)新路水库水位达到76米,并预报将超过77米;城湾水库水位达到25米,并预报将超过26米。(四)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五)东部地区连续干旱40天以上;全区范围内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六)水库、甬江堤防或一线海塘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七)区域内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八)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三、处置程序(一)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区防办立即向区防指副指挥、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区防指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二)区防指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区防指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区委、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三)根据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区防指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区防指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第2页共5页(四)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区防指派员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题汇报。四、预案的实施预案启动后,区防指统一指挥区级各有关单位协助各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区防办研究分析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对有关水利设施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