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千灯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区安委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全镇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二、范围和重点(一)治理范围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衣、纺织、玩具、电子、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二)治理重点1、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第1页共14页国家标准。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三、时间和步骤专项治理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中下旬至2015年3月底结束,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结束,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2企业火灾防控水平。(一)动员部署(2014年12月25日前)。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印发治理通告,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二)集中培训(2014年12月31日前)。下发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通告(附件2)。组织安监、派出所、电力、建设等部门排查人员、劳动密集型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培训,明确隐患自查自改、安全防范的有关要求,治理标准、分类处理措施等要求。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自查自改(2015年1月31日前)。劳动密集型企业第2页共14页按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如实记录自查自改情况(附件3),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并将自查自改表与整改方案、承诺书于1月18日前上报镇安全办。(四)划片排查(2015年1月31日前)。以安全生产基础大排查九个区域划分为基本单元,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工商分局、建管所、内(外)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综合劳动密集型企业自查情况,逐一进行排查、核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行政许可及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五)集中整治(2015年12月31日前)。各职能部门要采3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网格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六)落实监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2015年12月31日前)。对尚未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