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乡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试点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基本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先例规范、造价适中、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2、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落实农户申报、村委会民主评议、乡审核,报县批准等环节,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订管理制度,细化工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3、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4、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5、坚持科学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村庄整治和农村五保村级集中供养点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第1页共5页与各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村庄规划等相衔接,搞好规划设计。(三)改造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民政局的统一安排,今年我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11月底前,全面完成9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一)补助对象2012年我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2、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0000元。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3000元。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三)资金的管理、发放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打卡发放给农户。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村委第2页共5页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二)改造标准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