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院规范化管理,根据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医院规范管理模式,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成立县卫生局医院规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县卫生局局长)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合管办主任)(县卫生局副局长)成员:(县卫生局人教股股长)(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县卫生局财统股负责人)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县合管办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科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三、目标任务(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控制医疗成本,第1页共4页降低医疗费用。(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四、实施范围医院规范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综合医院。村卫生室由卫生院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五、实施步骤(一)准备布署阶段(3月)县、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召开会议,对单位职工宣传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医院规范管理内容。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建立健全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县卫生局检查与考核组对照相关检查标准,对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检查或考核。(三)总结阶段(12月)认真总结医院规范管理年的经验及成效,交流提高医疗质量的有效措施,表彰、奖励和宣传先进典型。同时,积极探索医院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六、检查与考核办法(一)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等,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达到处罚标准的应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尚未达到处罚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此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县卫生局对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缴纳的违约金、罚没款、医疗事故赔偿金等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的第2页共4页资金,医疗机构应将违约金分摊到个人,分担比例可参照以下执行:直接责任人承担60%,科室负责人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15%,院长承担10%。限期未缴纳违约金的,加收10%的滞纳金,并按照以下规定依次执行:1.扣除单位经费;2.在新农合回补资金中扣除;3.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收取的违约金专款专用,按规定上缴财政,并由政府全额返还,作为对县乡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奖金。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卫生局统筹解决(二)制定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明确奖励办法为明确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乡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及工作重点,制定了“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由医院规范管理年领导组组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管理依据。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单位总绩效工资的5%(其中:对院长、副院长黄牌警告或免职留用,全额扣除绩效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2.对私立医院考核评分规定。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