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门关于“四风”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28号)、《关于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1号)及转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3号)要求,经厅党组认真研究,结合我厅实际,就中央和省委提出的1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从查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整章建制、明确领导责任五个方面着手开展清理整顿,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一、清理情况及整改措施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清理出的问题。存在行政审批程序繁琐、效能不高的问题,各市(州)县对外来企业违规设置准入备案门槛,存在收费不规范行为。整改措施。一是优化省管项目报建审批程序。在此基础上,调研指导市州改进相关工作;二是研究、改进建筑业企业行政审批,优化环境;三是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支持建筑、监理企业发展;四是清理市(州)县设置外来企业准入备案门槛的相关政策措施;五是严格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收费行为;六是全面掌握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不良现象发生。整章建制。12月初完成制定《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报建审批改进方案》,调整优化报建审批程序。相关责任领导:唐道明牵头责任处室:建管处、计财处2、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出的问题。存在审批前置条件过多、标准不一等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梳理了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将原由我厅管理的3项权限下放至xx市,已报省审改办审批,并随省发改委下放6项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二是第1页共5页设立省直管工程项目报建窗口,并在窗口公示办理施工许可的流程和应提交资料及数量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统一受理申报资料;组建联合办公室,由厅建管处、省质安监总站、省造价总站、省劳保办派员集中办公,负责审批工作。三是减少前置条件。对非技术原因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如同时满足其他一定条件,可核发临时施工许可证;对政府公益性项目、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省委、省政府会议纪要明确要求支持的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劳保基金缴纳承诺制度,缴费时间可延迟至办理省直管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对在施工合同中有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约定的,办理施工许可证(临时施工许可证)时可不再提供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函;在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施工、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提出按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计划。四是实现并联审批。在集中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过程中,核定各项应缴规费、施工合同备案和监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均同步进行。整章建制。制定《xx省规划行政审批管理规定》(2013年12月完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制定《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法律事务联席会议制度》(2013年11月底前完成)、《xx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暂行规定》(2014年2月完成)、《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听证暂行规定》(11月底前完成)等,严格依法行政。相关责任领导:袁湘江、唐道明、宁艳芳牵头责任处室:办公室、规划处、建管处、法规处、监察室3、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清理出的问题。存在乱办班、乱收费和乱摊派等不规范行为以及委托行使的行政权力过多、太大等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社团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实现协(学)会财务集中核算、集中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对违规收费、乱收费现象进行清理整顿;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能,对职能交叉的协(学)会进行合并,对行政授权行为进行清理。撤销第2页共5页政研会,将省房地产业协会与房地产开发协会合并为一个协会。整章建制。制定《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团财务管理办法》(2014年3月完成),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相关责任领导:袁湘江、宁艳芳牵头责任处室:计财处、人教处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清理出的问题。一是因公出国经费管理计划性不强,临时性因公出国考察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