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关于“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清风干部是我们现在正在挑选的,是我们对每个领导干部的要求,你想好关于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方案了吗。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小学关于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实施方案。为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共****市东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纪发〔2018〕41号文件精神,第七小学开展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区教工委提出的评选清风干部要求,把新时代清风干部的标杆立起来,把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树起来,引导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夙夜在公、勤勉尽责、清正廉洁的意识,切实营造为民谋实事、办好事、创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二、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开公正。贴近基层、尊重民意。选树典型、质量优先。季度评定、动态管理。三、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清风干部选树创优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东胜区第七小学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副组长:***(东胜区第七小学党支部书记)成员:***王润丽**刘建明温晔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调度,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贾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四、选树范围校长、党支部书记、参加区级评选,副校长、工会主席参加教育系统评选。五、清风干部标准第1页共4页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纪违法问题。具体要求。热爱学习,能够主动学习国家大政方针和专业技能;团结同志,主动服务群众并得到群众认可;敬业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并取得实际成绩;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能与丑恶现象作斗争;积极生活,有健康的业余爱好并能做到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做四有好老师、争当优秀引路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清风干部评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2.评定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3.评定期以前受过1次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过的或多次(2次及以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评定期受到行政执法部门2000元以上行政罚款的、行政拘留的或多次(2次及以上)受到行政处罚的;5.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起诉或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6.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失信人员的;六、方法步骤(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8年10月20日前)召开全校动员部署会议,搞好宣传动员活动。(二)全面创优、摸底自评(2018年10月20日-10月30日)1.全面创优。开展争做六表率活动(争做促进东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表率、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争做践行宗旨的表率、争做勤奋学习的表率、争做开拓创新的表率、争做为民服务的表率),引导广大干部以清风干部标准为目标,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2.摸底自评。要对照清风干部标准,开展一报二推三评(自主申报与支部推选和干部群众推选相结合,支部评选、党组评选、群众评选相结合),把四个意识高、四个自信强,并自觉落实两个维护、践行三严三实的敬业奉献、勤政廉政、干事创业等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组织其申报参评2018第2页共4页年度清风干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也要一并解决。自评时须填写一张清风干部登记表,提交一份清风干部汇报材料。(三)评比达标、公开公示(2018年10月30日-11月10日)1.初审把关。对本单位申报清风干部人员进行初审。初审要充分尊重民意基础,通过走访调研、民主测评、投票表决等方式并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评定。将符合标准的人员形成清风干部初审申报表(名单排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30日前将评选区级和教育系统级名单报送教育局清风干部评选办公室。2.复审核定。由教育局工委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评选工作组,对学校申报清风干部人员进行复审,按照选树典型、质量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干部按比例择优评选出首批区级和系统级清风干部人选。3.公开公示。坚持四公开,即。将选树活动方案全面公开,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选树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