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机关、服务群众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专项实践活动,使全社会全面了解和关注关心政法工作,使政法干警全面了解和体察民情,使社会公众进一步提升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形象的满意度。二、活动时间从7月9日开始到年底止。三、活动内容及措施(一)社会服务1、向社会报告工作。报告工作对象:政法系统各部门领导班子,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乡镇综治办负责人,涉及社会服务的政法系统各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告内容:(1)每月工作开展情况;(2)治安防控、受案程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报告方式:(1)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向社会报告一次工作;(2)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交警中队负责人每月在辖区乡镇各种会议上报告一次工作或在走访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时向群众报告工作;(3)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每月在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时向工作(服务)对象报告一次工作情况;(4)从事民事立案审判、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服务和承担各种调解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回访当事人活动;(5)从事机关管理的单位负责人每月到白沙镇及各社区开展一次社会治安整治、矛盾纠纷调处、执行案件等活动。2、走出机关开门评警。(1)走向街头现场办公。7月15日起,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内设机构负责人走向街头现场办公,向社会报告工作、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和服务要求。(2)向社会公开承诺。县委政法委统一印制了《政法系统社会服务公开承诺书》,相关部门在街头现场办公时要给群众分发承诺书;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交警大队、治安大队、人口管理大队、控申科、立案庭、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乡镇综治办等单位要向群众和工作(服第1页共3页务)对象发放承诺书或警民联系卡。3、开展五入户大走访。从7月15日起,政法系统全面开展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入户宣传政策法律、入户排调各类纠纷、入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入户落实防控帮教的五入户活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帮助指导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白沙、浦市、武溪镇派出所、司法所干警和镇综治办干部每月走访居民不少于30户,其他乡镇不少于20户;法庭干警要对当月所办案件的当事人全部回访;交警中队干警每月要对辖区司机和车主走访一次;公安干警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10户;法院、检察院办案干警每月回访一次所办案件及信访接待的当事人;司法局干警每月深入到乡镇或县直机关单位至少开展一次指导帮助工作,回访纠纷当事人5名以上;政法机关综合部门的干警每月到社区走访不少于5户。到9月20日所有村(社区)干部党员和民情信息员(有座机电话的村居民)要全部走访完。(二)社会治安1、加强治安巡逻。白沙、浦市、武溪要整合力量上街巡逻,XX县区交警中队要配合开展巡防,提高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农村派出所积极与当地乡镇综治办联系,每逢墟场要在场上开展巡逻,平时要定期在晚间开展巡防2次以上,巡防途中要力争在每个村寨停留,向当地群众做好相关宣传工作。2、严厉打击犯罪。政法部门要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在那里开展治安整治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严打整治行动,突出打击涉恶、涉毒、涉枪、涉赌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3、开展清查整治。XX县区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清查或治安整治行动,重点清查旅店、网吧、小茶馆、歌厅等场所的吸毒、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要组织人员按要求在本辖区开展清查行动,需要协助的由县公安局调配警力。(三)社会稳定县公安局要加强维稳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及时处理重大群体性事件;县司法局要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行动,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指导、有情况通报、有工作总结;县法院要加强第2页共3页司法调解,推行和落实审判责任制,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执行案件执结率。同时,县法院、县司法局要将流动法庭、流动调解庭进一步扩面延伸,完善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对一些重大纠纷要启动三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力量,确保实效。四、组织领导成立政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