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2010年12月)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作为标杆体系评测执行机构对2010年12月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的发布如下:本次标杆指标和标杆指标的测试计算方法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产品指数的计算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计算各送检产品的“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单项产品指数、综合产品指数”时遵循以下原则:1、指标5(环境比)的合格判定为≥0.5为合格(按CJJ45-2006)。2、由于对指标8的测试方法有争议,本次不作评测,由于该指标的权重系数为25%,因此在计算“综合产品指数”时公式修订为“∑(单项产品指数)×100/75”。3、单项原始分计算时,低于0分的按0分计,高于满分的按实得分计。4、本次检测的三大类产品七个品种在计算单项原始分时先不进行分类,首轮计算“单项产品指数”时公式中的“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选取本次所有实测样品单项指标的单项原始分前十名的平均分,并以此计算出所有实测样品的首轮“综合产品指数”。5、在计算出所有实测样品的首轮“综合产品指数”后,分别按三大类产品选取各大类“综合产品指数”得分前十名(150W系列由于送检数量较少,选取前五名)产品的单项原始分的平均分作为本次该类产品的最终“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以各大类的数据按公式重新计算出各大类产品的最终“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6、表6可靠性能指标由于评测周期较长,暂不计入综合指标产品指数,但作为产品综合评价和示范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7、本期公布的“标杆产品指标值”分别为三大类产品以首轮“综合产品指数”的得分由高往低前十名产品(150W系列为前五名)的标杆指标测试结果的平均值。8、本期暂不执行管理规范中的分级与标识工作。本期LED路灯标杆产品指标值确定为: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自发布之日起,标杆指数更新发布周期为半年,新的标杆指数发布后,依企业申请,同批次产品相同项目的检测结果继续有效,可直接进入新一轮标杆体系评测。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第一批标杆指数发布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及广东半导体照明工程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组织相关LED路灯技术、标准、检测等研究机构共同研究并建立了“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旨在对产品质量进行动态评价,确保在广东省实施一批高水平的高效节能LED路灯应用示范工程,目前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并于不久前发布了第一批LED产品标杆指数。首批标杆产品的选取,是结合目前国内已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用工程实例情况,采取预约的方式邀请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自选技术和质量能代表国内行业创新水平的产品,并统一送检。标杆产品将在保持数量不变的基础上,采取末尾淘汰,实行定期动态更新,即从标杆体系检测的产品中选取产品指数超过标杆指数的产品,替代前批标杆产品中产品指数较低的产品,形成新一批标杆产品。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暂行)为保证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以下简称标杆体系)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总则㈠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专项行动计划、“千里十万”大功率白光LED路灯应用示范工程及其他照明示范工程的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的指标确定、动态管理,以及LED路灯产品在标杆体系中的评价、检测。广东半导体照明工程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员单位,志愿参与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专项和“千里十万”大功率白光LED路灯应用示范工程的其他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参照执行。㈡组织管理。标杆体系的组织管理由三部分构成。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