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专网管治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电子政务专网管理,保证网络安全、可靠、优质、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是市电子政务专网纵向网的县级子网,是我市党政机关计算机内部骨干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全市党政机关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保密。第三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按照全省电子政务专网的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分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两部分。其中政务外网上联市电子政务外网,下联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延伸至社区(村委),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域全覆盖。政务内网上联市电子政务内网,下联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第四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是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是建立和完善我市信息网络体系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已经建设的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和网络,要逐步迁移到统一网络平台上来,新建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必须利用统一网络平台。第五条市财政要为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提供必要的建设、运行和开发经费,以完善电子政务专网网络体系和应用系统,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责任制。凡接入市电子政务专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服从市信息化办公室对网络及其应用的管理;同时各自负责好本部门和单位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第七条我市信息化办公室是我市电子政务专网的主管单位,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制定网络有关运行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负责市级网络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以及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对下一级网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八条各联网单位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电子政第1页共5页务专网的主管单位,按照市电子政务专网的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本单位政务专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第三章网络运行管理第九条电子政务专网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是分别独立的网络,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实行物理隔离。第十条政务内网主要运行各类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内网的信息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联网单位通过政务内网建立办公业务系统,必须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同意后,由市信息化办公室进行规划设置。第十一条政务外网是全市统一的政府业务专网。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必须接入或建在政务外网上,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安全措施。政务外网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逻辑隔离。市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管理政务外网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凡接入政务外网的计算机,不得擅自连接到国际互联网。第十二条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接入电子政务专网。凡要求接入电子政务专网的部门和单位,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出接入申请。经审查同意的,由市信息化办公室安排接入;不符合接入条件的,由市信息化办公室将情况通知申请单位。第十三条电子政务专网是政府部门内部办公网络,各联网部门和单位不得将电子政务专网接入非机关办公场所;不得擅自和其他网络对接;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电子政务专网。如有特殊原因需将网络延伸至非办公场所,需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四条各联网部门和单位内部局域网及计算机相关设备的维护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各部门和单位发现网络状况异常时,首先应对本单位的联网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如果不能消除网络故障,应及时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报告。第十五条电子政务专网各网络管理单位和接入单位要加强网络运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下列工作制度:1、定期备份制度,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进行定期备份;2、信息资源分级管理制度,对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和维护第2页共5页实行分类分级授权管理,不同级别的访问者、管理者享有不同的权限;3、应急处理制度,针对可能发生的网络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保证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及时、有效;对于重要系统,要做好灾难备份建设,实施系统数据灾难恢复措施;4、其他与电子政务专网安全运行要求相适应的制度。第四章网络应用管理第十六条加强市电子政务专网网络应用工作,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