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04刑法学培养方案刑法学专业(03010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培养面向21世纪,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独立从事刑法学专业教学、刑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2、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刑法学知识,对相邻学科比较熟悉,对国内外刑法学的发展动向比较了解。3、具有较强的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和实际部门的工作。4、比较熟悉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5、身体健康。二、研究方向1、中国刑法2、犯罪学三、学习年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3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硕士研究生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2年。四、培养方式1、采用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聘请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学者,共同培养研究生。2、以课程教学为主,组织研究生学好学位课、选修课,教学要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应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引导学生第1页共3页多读书,勤思考,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的能力。3、组织研究生参加校内校外的学术活动,参加课题研究、教研室活动、学术团体活动等。要求学生每年都要写一些有份量的学术文章,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同时参加有关的学术讨论会。4、第1—3学期,主要是课程学习,研究生主要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并进行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第4—6学期,学生到社会有关部门进行社会调查,并参加司法实践实习,撰写学位论文,最后通过论文答辩。五、课程学习和要求1、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2、研究生至少应完成38学分,其中学位课26学分,必选及选修环节12学分。3、跨专业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需补修3门本专业本科核心课程,具体由法学院负责。凡以专科毕业生学历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6门本专业本科必修的主干课(入学考试已合格的专业课可不再补)。补修课只记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但未完成和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硕士论文答辩。4、学位课程必须考试,选修课程可以采取考查的方式。六、学位论文工作、学位授予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使研究生受到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为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论文工作应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和检查制度。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第三学期结束或第四学期初提交开题报告。在提交开题报告前,须完成教学实践、文献阅读、学术活动三个环节内容。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主讲、辅导答疑、辅助指导毕业论文等直接面向学生的教学工作。其总工作量应不少于40当量学时。入学前已经担任过一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可以免去教学实践环节。文献阅读的内容是研究第2页共3页生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必须阅读本学科前沿近期的国内外文献50篇以上并写出8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的内容是参加学术报告8次以上(每次报告后完成一篇心得体会)和公开举行学术报告1次(开题报告除外)。以上三个环节经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从开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送评阅前止)。3、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的科研成果见学校相关文件。4、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与学位审批按《西南科技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的规定办理。七、课程设置一览表见附表。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