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统计局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于调查对象要不断强化宣传,要求如实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并明确直接责任人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二)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在全县范围内清理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造成不当压力和不良影响的文件,包括:1.把政府统计机构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的责任单位;2.把政府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有关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3.其他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文件。认真查清和纠正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造成不当压力和不良影响的做法。一是要认真查清和纠正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的数值或数值区间填报数据的;二是查清和纠正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三是查清和纠正其他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做法。(三)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和监督检查。各专业科室要严格执行《XX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建立完善全员、全流程、全领域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建设。要切实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对异常波动和疑似问题单位要逐一核查核实。要积极主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掌握相关部门数据和行政记录,做好统计数据验证比对工作。对审核、查询、监管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第1页共4页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统计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管控不力,造成数据严重失实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力度,推进政府机构的双随机抽查,积极配合和规范上级部门各种监督检查。(四)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要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其中不真实统计资料数额较大、比率较高的单位,要列入统计严重失信单位予以公示。对于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要及时移送纪监委、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保守单个统计调查对象秘密。单个统计调查资料受法律保护,不得对外提供,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更不得以此谋取不当利益。相关部门在组织各类评优评先上规上星奖励资格认定等与统计目的无关的活动中,不得要求县统计局提供单个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资料。(六)营造统计普法宣传氛围。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强化与组织、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当地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计划。要不断创新统计普法的方式方法,要利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会,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进行宣传教育。要在通俗性、娱乐性、趣味性上下功夫,使统计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能走进广大社会公众的心中,形成人人知统计法、懂统计法、尊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七)强化整改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提高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共同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各专业科室要各负其责,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二、专项行动工作安排1.制定方案(7月下旬)。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统计局的通知》精神,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和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第2页共4页2.自查自纠(8月上旬至8月中旬)。紧紧围绕此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的实际,逐个查摆,对于查摆出的每个问题,要及时逐一整改和纠正。3.重点检查(9月上旬至9月中旬)。县统计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