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应急处理预案范文附件12: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由于洪水造成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的程度和范围,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是《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与之相关的预案是《国家电网公司水电站超标洪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国家电网公司水电站大坝垮塌应急处理预案》。本预案的适用范围与《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相同。第二章防汛险情分类第三条防汛险情状态按照紧急程度分为警戒状态、紧急状态和非常紧急状态三类。第四条非常紧急状态1、(1)(2)(3)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的任何一个水电站大入库洪水为超标洪水。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入库洪水达到百年一遇洪水标准或接近建坝坝或所处流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后历史最大洪水。(4)2、大坝出现严重险情。第1页共6页因洪水直接造成任何一个省级电网公司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或两个及以上省级电网公司减供负荷导致发生一般电网事故。3、4、5、6、国家或省级政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国家或省级政府决定实施分洪措施。重要城市的防洪堤防接近危险控制水位。其他与防汛有关的非常重大事项。第五条紧急状态1、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的任何一个水电站所处流域出现超过五十年一遇的洪水。2、因洪水直接造成任何一个省级电网公司减供负荷导致发生一般电网事故。3、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的任何一个水电站所处下游重要城市的防洪堤防超过警戒控制水位。4、其他与防汛有关的重大事项。第六条警戒状态1、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的任何一个水电站所处流域出现超过二十年一遇的洪水。2、因洪水直接造成任何一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停运或220kv及以上线路断线倒杆。3、因洪水直接造成任何一个火电厂全厂对外停电。4、因洪水直接造成任何一个大型电力基建工程停工。5、其他与防汛有关的注意事项。第三章预防事故第七条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履行职责,指导和领导防汛管理工作。第2页共6页第八条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包括防汛安全、大坝安全和电网安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防洪法》、电监会颁布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各级防汛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人员防汛安全责任制,配备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第九条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和防汛检查大纲,做好防汛的一切准备工作,认真完成完成公司各级预案、物资、交通、通讯、值班、演习、电力设备运行等项目的检查和整改,加强同地方政府、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汇报、联系和沟通。第十条公司各级均应制定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案和确保重要用户供电的应急处理预案,火电厂和水电站应制定防止全厂对外停电的预案和防止水淹厂(泵)房的预案,水电站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水电站超标洪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国家电网公司水电站大坝垮塌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制定相关预案。第四章应急处理组织保障第十一条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包括防汛安全、大坝安全和电网安全的安全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各省级电力公司、各地级市电业局、各火电厂、各水电站和各电力建设管理单位分别成立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企业第一行政正职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由企业其他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上级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备案。第十二条公司系统各级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指挥本企业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第3页共6页第十三条出现防汛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