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宝安法院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委托执行案件效率和效果更新时间:2010-03-29点击:199【字体:小中大】近年来,我院在克服自身执行收案基数大、结案压力沉重的困难同时,高度重视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以下简称受托案件)的执行。通过采取将受托案件纳入流程管理、主动查控财产、强化跟踪督办、并入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受委托案件得以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受托案件508件,执结432件,结案率为85.03%,执行到位金额达4153.62万元,执行到位率为38.75%,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的做法也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一、统一管理、一视同仁为避免在执行受托案件时产生“双重标准”和“区别对待”的弊端,我院将受托案件纳入本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在立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面一视同仁,以充分调动执行人员办理受托案件的积极性:一是对受托案件实行执行局、立案庭分别建档、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双重管理。首先,执行局综合科对收到的受托案件单独建立台帐,专人负责后续跟踪监督;其次,立案庭将受托案件统一立为本院“执字”案号,录入本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将受托案件的执行情况纳入执行人员的绩效考核。受托案件列入结案统计范围后,受托案件的结案数、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都直接计入执行人员年终工作考核范畴;受托案件的案卷也列入年终案件评查序列,严格按照省高院制定的执行案件评查标准进行检查,确保案件质量达标。二、主动查控、统一“五查”针对受托案件申请执行人身处异地,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难度大的特点,我院对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相关线索的案件主动开展查控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通过与公安、出租屋管理、边检、当地基层组织等部门协作,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二是主动启动“五查”。在立案后,立即将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移交第3页共12页第2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2页对公业务统一查询小组,由该小组派员到国土房产、车辆、证券、银行、工商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线索,及时通知执行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查控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三、创新举措、提高效率为进一步提高受托案件的执行效率,缩短执行周期,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我院出台了多项新举措:一是将受委托案件也纳入繁简分流试点范围。我院根据本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规定,将受托执行案件纳入简易执行程序,要求执行人员快速办理,有效推进执行进度。案件一般在立案后三十日内就能执结。二是灵活兑付执行款,提高付款效率,方便当事人。针对申请执行人身处外地,往返我院领款时间长、费用高的情况,我院在确保执行款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受托案件的领款条件,采取直接汇付给委托法院、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领执行款等多种方式兑现执行第4页共12页第3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2页款,尽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三是规范受托案件结案,创新管理模式。我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如下方式:对穷尽执行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只能部分执行的受托案件,在将执行情况函告申请人和委托法院,要求委托法院办理结案手续,如委托法院经催办未作答复的,可视为结案,并计算执行人员的工作量,但不计入司法统计范畴;对案件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执行人员函告委托法院,委托法院经催办长期未裁定结案的,由我院直接以结案通知书的方式结案。四、定期督办、跟踪落实我院对受托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制度,由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还在执行局内部成立专门办理受托案件的合议庭,由一名副局长担任审判长,负责此类案件的执行,并在执行局综合科指定专人对委托执行案件进行统一管理。一是对受托案件实行专人跟踪。综合科设专人对受托案件的执行进度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