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5篇(1)(篇一)为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规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及加强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东教〔**〕9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突出能力导向,注重人岗相适,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有效考量人才的竞争性平台。二、基本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三、岗位职数依据**县教育局文件《关于规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及加强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东教〔**〕99号)文件精神,结合现阶段扫黑除恶、党管意识形态、推现创文形势和学校实际,**县**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队伍设一校长三副校长一专职党支部副书记(享受副校长待遇),内设四个下属机构,分别为德育处、教导处、后勤处和少先队部,其相应内设机构为:德育处一主任一副主任,教导处一主任二副主任,后勤处一主任,少先队部一总辅导员,总共11人。其中校长王汉习、副校长朱祥波留任,故**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队伍需调整9人。四、任职条件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团队第1页共12页合作能力强。2.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与能力。3.新任学校中层干部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如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4.原来担任行政工作,继续竞聘学校中层干部的,可以适当放开学历与年龄条件:全日制中专或以上学历,女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为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⒌竞聘副校长职位的需要有在中层正职三年及以上岗位经历,竞聘中层正职需要有中层副职两年及以上岗位经历或协助中层工作一年以上岗位经历,竞聘中层副职需要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岗位经历,竞聘辅导员需要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岗位经历或协助中层工作半年以上。6.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行政岗位经历的优先考虑。五、工作程序1.成立**镇中心小学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步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王汉习兼任,负责组织、协调、资料归档等工作。2.公布方案。公布方案,并在qq群、微信网平台和校讯通系统全员告知,宣传聘任工作的目的意义,公布内设机构、岗位职数、任职条件、步骤方法等。3.公开报名。采用自荐、他荐、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每人竞聘一个岗位,填写《**镇中心小学学校中层干部应聘报名表》,于9月3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表交王汉习手里。4.公开述职。根据报名自愿填写岗位意向表,通过岗位规划述职,公开竞聘。根据结果,由领导小组决定任职名单。5.组织考察。根据岗位规划述职、民主测评的结果,严肃第2页共12页聘任对象政治(意识形态)、违法乱纪、计划生育等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⒍决定聘任。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结合日常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本方案中各岗位的聘任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通过公示则按任免程序办理具体手续。7.上报名单。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结束后,将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上报教育局党组报批。六、管理与待遇1.对聘任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2.本聘任期限与校长任期相同(如更换校长则由新校长重新聘任),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的,不再聘任。3.新任岗位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年,经过领导、群众和学生共同考核通过后,正式任命。(篇二)根据(**党委〔2011〕22号)《关于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