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提高贫困人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明显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健康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趣兴趣的可以看一看。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扶贫办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桂卫发〔2017〕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5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脱贫攻坚8个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紧紧围绕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大幅度减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提高贫困人员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明显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强健康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满意。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落实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以群众的受惠程度作为衡量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指标,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二)坚持部门协作,群策群力。卫计部门要把维护好、第1页共7页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会同扶贫、发改、财政、人社、民政、教育、文新广体、残联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协调高效的健康扶贫工作机制。(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穿于健康扶贫工作始终,针对扶贫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统一政策,统筹资金,对支出型贫困加大保障力度,对康复性需求优化服务供给,对潜在性贫困强化疾病预防,实行针对性、差异化、防治结合的健康扶贫策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政策措施(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1.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60%。(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2.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县内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80%,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65%,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60%;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同等情况下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提高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自治区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扶贫办、卫计局)3.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第2页共7页分点。(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承保保险公司)4.加大民政医疗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