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杨营公司关于下发“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等规定的通知各区队、科室:为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根据2015年安全工作意见及全员业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特下发《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公司科室管理人员包保区队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项”指标管理规定》、《杨营公司区队隐患排查管理办法》、《杨营公司班组自主管理制止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杨营公司关于区队薄弱人员排查管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管理制度》、《加强零星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动态违章管理考核和制止动态违章管理办法》、《三支队伍”动态安全管控及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安全检查实施办法》、《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附件:1.《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2.《公司科室管理人员包保区队管理规定》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项”指标管理规定》4.《杨营公司区队隐患排查管理办法》5.《班组自主管理制止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6.《杨营公司关于区队薄弱人员排查管理办法》17.《杨营能源公司零星岗点稽查队管理办法》8.《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管理制度》9.《加强零星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10.《动态违章管理考核和制止动态违章管理办法》11.《三支队伍”动态安全管控及责任追究规定》12.《2015年安全检查实施办法》13.《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杨营公司2015年1月15日2附件1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层级管理,自上而下层级考核,自下而上层级负责,对查出的问题上追下联,不断加大对管理的考核力度。推进重心下移,机制下移,压力传递,特制订本办法。一、集团公司及上级检查责任追究考核集团公司及上级来公司进行各类安全检查时,要逐级追究分管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包区队(线路)、区队三员、三支队伍及班组长、责任人的责任。(一)责任分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杨营公司2015年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考核办法》(杨营字[2015]3号文)分工负责。(二)责任追究1.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集团公司及上级检查人员来公司检查发生的考核罚款按照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承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现场责任范围考核),由安监处统计,报企管部、人力资源科落实。(1)属岗位操作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3核岗位员工基数金额的200%,考核区队跟班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100%、区队值班人员基数金额的50%。(2)属班组管理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核班组长基数金额的300%、区队跟班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200%、安监员基数金额的200%、区队主要负责人基数金额的100%、包科室及线路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100%。(3)属区队管理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根据专业管理流程、有关制度规定,层级追溯考核区队主要责任人基数金额的300%、值班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200%、跟班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200%、包保区队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100%。(4)属业务科室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根据业务管理流程、有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层级追溯考核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负责人基数金额的200%。(5)属专业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核责任人及专业负责人基数金额的200%。(6)属于陪检查人员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核陪检人基数金额的200%。(7)以上层级追究考核中在一层级(如包区队人员)中,涉及多人的,由专业副总根据专业情况,按一定比例分配考核金额。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41.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向集团公司报告,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向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鲁西分局、济宁安监局、集团公司报告、备案,并按规定治理重大安全隐患。2.各专业每旬、科室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治理情况以书面形式由分管领导签字对口上报,同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处。3.生产、辅助单位每天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在单位生产研究会上落实治理,排查出的严重隐患由分管副总签字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调度室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