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公宁研究员在当代民族法学研究暨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中国民族法学学科创建的奠基人——在当代民族法学研究暨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原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毛公宁研究员(根据视频录音整理)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前面听了陈理校长的祝贺,我也有一份感想。今天感到很高兴,也很激动。感谢宋才发教授的弟子们邀请我来参加他们导师从教40周年这个大喜日子的会议。首先,我在这里衷心祝贺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以及宋才发教授40年来在教学、科研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向宋教授表示由衷的敬意。宋才发教授是我的老朋友,也是一位令我尊敬的教授。我在国家民委工作多年,开始在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任职,后来到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工作,前后有十多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就认识了宋教授。所以,我在这里就谈谈我对宋教授的一片崇敬之情、尊敬的感情。第一点,宋才发教授在学术方面做出了卓越的成绩。他的许多研究成果,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他确实是集多种荣誉于一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还有国家民委授予的“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所有这一切,都是他几十年来潜心研究,做学问取得的丰硕成果所应该得到的回报。所以,在这里我对宋教授表示由衷的高兴,由衷的敬意。第二点,宋才发教授做学问非常严谨。刚才陈理校长说了,他是1999年中央民族大学作为重点学科带头人,从华中师范大学引进到中央民族大学来的。他到中央民族大学以后,把研究第1页共3页的重点由原来的科学社会主义,转到研究民族法学和少数民族经济法方面来。所以,他在这十几年的奋斗当中,应该说潜心做学问、著书立说,撰写了一大批很有影响的论著和教材。特别是由他主编和撰著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中国民族法学体系通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这三部巨著在民族院校、民族地区是非常有影响的。他为我们国家“民族法学”学科和“民族经济法”体系的构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宋教授历来以他敏锐的眼光、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密切地关注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问题、民族法学学科的建设问题以及民族经济法体系的建设问题。所有这些,确实为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持。正好在这段时间里,我是在国家民委从事民族问题研究和政策法规研制方面的工作。所以,我在这方面的感受就更为深刻,感谢宋才发教授对民族法学研究所做出的宝贵贡献。除此之外,宋才发教授还把他的眼光投向民族地区民生的实际问题,把民族法学理论研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实证研究很好地结合起来,密切注视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和实施问题。譬如,他研究的领域就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问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自治权问题、西部大开发当中的法律保障问题,等等。应该说他的这些研究成果都为民1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很好的理论支持。作为一个汉族学者,他能够把理论和实际很好地结合起来,全心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服务,确实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所以,我向宋才发教授表示由衷的敬意。第三点,宋才发教授治学严谨,育人不倦。这个问题陈校长前面已经说了,确实“治学严谨,育人不倦”。我与宋才发教授虽然平时接触不太多,但是我从他的一些学生当中,获得了对宋老师评价很高的反映。宋老师独立培养了48名博士,124名硕士,应该说是培养了一大批卓有成效的年轻学者、学子。他们现在大都已经成才,分布在祖国的各个领域,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及正在各条战线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再譬如说,第2页共3页我从我的老乡,也是宋老师的得意门生黄颂文博士那里,就经常了解到宋老师的为人、处事,他的师德、治学,使我受到很多启发和教育。宋老师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这本著作的后面有一个附录,他接受了一些有关编辑记者的采访,当中谈到两句著名的佳句:“治学不为媚时语,独寻真知启后人。”他借用这个佳句来勉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