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按照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规范一致的原则要求,将传播策略与环境布置相统筹,充分利用施工现场围挡,综合运用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形式,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环境布置要求(一)五环内所有建筑工地临街围挡设置宣传标语。(二)突出统一效果。利用附件中提供的宣传标语进行发布;文字统一采用黑体字,高度不低于90cm,宽度不低于75cm,设置于围挡中间高度处;根据建筑工地围挡长度,适当选择标语条数。(三)在围挡上设置宣传标语可采取两种形式:1.直接喷绘。在原有围挡上面直接喷绘宣传标语,根据围挡颜色,选择白色或黄色字体。2.悬挂硬质广告牌。采用红底黄字,需固定牢固。3.围挡中原有的“中国梦”宣传标语可以继续使用,若有破损,需更换为此次提供的标语。另外,围挡中出现“北京精神”标语要全部替换掉。(四)宣传标语应保证效果,加强维护,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清理、重新喷绘或更换。(五)破旧围挡需重新修复粉刷后再设置宣传标语。(六)本着节俭原则,充分考虑环保节能低碳要求进行选材。三、时间安排第1页共2页各单位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始落实设置宣传标语,6月10日前完成,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检查验收。四、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及时检查,确保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早准备,认真实施;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施工现场环境布置工作,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