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活动方案根据委机关党委《关于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的通知》精神与要求,特制订浙交所党支部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活动方案,具体如下。一、活动时间活动具体时间集中在4月初至5月上旬二、活动内容与形式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活动将分段进行、层层推进:(一)酝酿预热(3月底)每位党员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文件,结合岗位实践深入思考。(二)分头准备(4月15日前)每位党员围绕大讨论议题(见附件),结合浙江国资国企改革、浙江产权市场发展在全国应有的坐标方位及意义,以及五大理念、四个意识、两学一做的学习感悟,撰写心得体会和党课材料。(三)小组推选(4月25日前)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大讨论(可以党课形式),并推荐一名党员参加本支部的讨论选拔环节。(四)讨论选拔(5月5日前)1.党小组推选出的三位党员作勇立潮头建新功、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微型党课,每人不少于30分钟;2.其他党员踊跃参加,可上台攻擂;主动攻擂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名;3.本支部全体党员为评委,无记名投票推选一名党员(支委会会议结合民主推选情况,最终确定一名党员至委机关党委交流);4.支部书记为全场大讨论活动做点睛演讲。三、活动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践,书记带头、全员参与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