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置方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臵方案1总则1.1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确保疫情一旦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1.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7号令)、《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2、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2.1病例定义2.1.1不明原因肺炎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1)发热(≥38摄氏度);(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至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2.1.2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其它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2.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第1页共7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并于24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市、区)疾控中心在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发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情况及时向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务人员在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向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县(市、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市、区)卫生局报告。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县(市、区)疾控中心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2.3报告制度信息管理员(或应急办)接到各医疗机构门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报告中心主任、分管主任和应急办,并报告市疾控中心应急办XX县区(市、区)卫生局。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依照单位职责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指挥系统(领导组),并根据成员科室职责分工,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应急处臵工作组。指挥中心具体承担以下任务:3.1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各疫情应急队的应急处臵工作,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应急处臵工作。3.2负责对报告的疑似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第2页共7页查与线索追踪及后续调查工作;综合评估分析,初步判断、提出初步预防控制策略措施意见和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3.3负责承担和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一切相关人员、场所、物品、环境及传播媒介实施隔离、控制和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3.4根据流调检诊组对疫情性质、波及范围及相关因素的初步判断,负责采集标本。(门诊、住院不明原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和疑似病例)的标本由收治医院负责采集,须在入院后24~48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社区健康人群和不明原因肺炎出院病人的标本由站采样检验组采集。标本采集运送严格按《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标本的采集、运输和保藏指导原则》执行。3.5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的车辆安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