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村党总党风廉政实施方案建设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县纪委关于创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为主题,统筹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进程,突出解决村级基层民主管理混乱、民主决策形式化和民主监督弱化等突出问题,打造“阳光”的基层民主建设规范化和制度化模式,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全镇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组织保证。(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带动力强的典型示范村,以典型示范引路的方式,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二、主要任务(一)规范民主管理模式。1、打造“阳光”的“三公开”模式。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以规范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三权”的实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围绕村级组织事务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全面公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生产性建设和公益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承包经营方案和经营者情况;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征用土地、和宅第1页共12页基地审批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社会捐助等项款物接收、发放和使用情况;群众用水、用电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项目的情况;新型合作医疗、粮种补贴、综合直补、村干部工资福利及补贴等情况和农民群众认为其他应公开的各项事务。通过打造“阳光”的“三公开”,使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让农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2、以试点村整治为突破口,创新“三公开”模式。要结合实际,针对目前“三公开”不到位、村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强力推进“三公开”,创新“三公开”模式,实现民主管理新突破。(二)规范民主决策程序。试点村要结合民主决策实践,可从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村财民理听证制、村财民理公示制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民主理财决策新程序,实现民主理财决策新突破。(三)创新民主监督形式。试点村结合民主监督实践,继续推广村级三职干部“勤廉双述”民主监督模式。进一步探索在村级干部考核中,采取组织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四)加强阵地建设,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试点村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在村委会驻地通过制作宣传栏、公开栏,悬挂廉政广告,张贴警示语,各项制度装框上墙等形式,使”三公开”有内容、有形式,廉政文化建设有阵地,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三、时间安排创建示范点活动时间从2010年5月开始-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2010年5月-6月制定完成工作方案。并广泛开展调研,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明确示范点创建的相关要求。第二阶段。于2010年6月-8月开展示范点创建。第三阶段。于2010年12月总结验收和推广经验。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纪委要把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第2页共12页建设示范点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深入各村广泛调研,认真听取各村意见,科学协调、统筹安排,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好各村开展创建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从人、才、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坚持标准,因村制宜。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严格依据《恐龙山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验收标准》进行操作。同时,各试点村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村制宜。要注重从解决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和改革等不同方面的问题入手,选准切入点,做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要做到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