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之工程监理工作程序工程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是指工程工程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已经完成施工工作、签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以后从工程工程的承建进场准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开场一直到工程开工验收、备案、开工资料存档的全过程施行的监理。监理工作程序包括编写监理工作方案书、编写专业〔或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监理施行细那么、制订监理工作、建立监理工作制度等其程序见图36-3。图36-3监理工作程序图36-6-1监理工作程序的制定要点制定监理工作程序有利于工程监理机构的工作化、程序化、制度化有利于建立、承包及其他相关与监理之间工作配合协调。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程序。2.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表达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工程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要按照监理工作开展的先后次序应明确每一阶段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工作时限。4.当涉及到建立和承包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5.在监理工作施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展调整和完善。在实际监理过程中由于工程工程的详细情况可能会产生监理工作内容的增减或工作程序颠倒的现象但无出现何种变化都必须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施行、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根本原那么。36-6-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向设计提出书面和建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是监理预先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熟悉图纸理解工程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要求以催促承包按图施工。虽然监理对设计问题不承当责任但如发现图纸中存在按图施工困难、影响工程质量以及图纸错误等问题应通过建立向设计提出书面和建议。2.工程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立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应理解的根本内容是:〔1〕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确定的抗震等级、防火等级、根底、构造、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设备造型〕等;〔2〕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3〕对建立、承包和监理提出的对施工图的和建议的答复。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立、设计、施工和监理会签。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进展签认。3.工程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A2表〔表36-16〕的格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程序及根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1〕承包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工程监理机构。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退回承包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监理机构报送建立。4〕承包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施行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工程监理机构重新审定。5〕对规模大、构造复杂或属新构造、特种构造的工程工程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立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根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负责人签字。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问题应提出修改由承包修改后重新报审。4.监理工作是在承包建立健全质量理体系、技术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根底上完成的假如承包不建立质量理体系、技术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难以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因此工程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现场工程理机构的质量理体系、技术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工程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理体系、技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