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模拟试行)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编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一、总则1.1为了科学地评价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提高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施工场地的文明、绿色,实现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修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市政施工企业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检查和评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本办法高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时,业内依照本办法执行。1.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工程施工中伤亡事故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二、检查分类2.1对市政工程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以及基坑沟槽工程(含下水道),桥梁施工,隧道施工(顶管、爆破法及盾构法施工),脚手架与模板,起重与吊装共十大类。2.2以上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为综合项,基坑沟槽工程(含下水道),桥梁施工,隧道施工(顶管及盾构法施工),脚手架与模板,起重与吊装五类为专项。专项可按工程项目的类型予以取舍,或者添加。缺项或添加的可按所检查项目得分加权平均获得总分。缺项或添加项目实得分=可评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项目的应得分之和׿¿100施工采用本办法未列的技术、材料、设备、工艺的,应根据该技术、材料、设备、工艺规范结合本办法执行。三、评分方法3.1本评价办法设否决项和扣分项。打*号为否决项。3.2如发现否决项不得分,则该标段扣除其分项总分。否决项可以根据施工工地的重大问题的普遍程度予以调整。具体由本办法编制单位征求各设区市市政公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意见后决定。3.3其他扣分项目按要求予以评分,扣完为止。3.4专项缺项应在汇总表中注明“缺项”。3.5在评分中,遇有多个评价点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3.6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3.6.1优良无否决项。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0分及其以上;3.6.2合格无否决项。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0分以下及其700分以上;3.6.3不合格无否决项。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0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汇总表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工程类别总计得分(满分值为1000分)项目名称及分值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0分)安全防护(满分分值为100分)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150分)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0分)基坑沟槽(满分分值为100分)桥梁施工(满分分值为100分)脚手架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0分)隧道施工(满分分值为100分)起重与吊装(满分分值为100分)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0分)评语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受检项目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分表1.0序号检查项目扣分标准应得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0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每处扣1分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处扣1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0分;相关人员未到位履职的,发现一次,扣2分。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2分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2分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每次扣2分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每处扣2分*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未签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扣20分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2分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分20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每项扣5分*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每项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