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QZFCG-2011012宿州市第三中学、第十一学LED显示屏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宿州市埇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3月30日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三中学、第十一中学LED显示屏项目政府采购(YQZFCG2011012)2买方:宿州市第三中学、第十一中学招标代理: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63号国贸五楼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二十八(28)天内保持有效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28天6投标书递交至: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4月8日上午9:00时整投标书接收人:杜亚辉佘迎莉电话:0557-3037646传真:0557-30232057开标日期:2011年4月8日上午9点半开标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8交货或施工地点:买方单位9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10签订合同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和服务及工程的采购。2、本次招标方式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所招标之货物、服务、工程,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3凡是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2.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货物需求一览表四、项目要求第二章一、投标函格式及投标保证金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供货一览表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五个工作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五个工作日前收到的,且需要作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中心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政府采购中心,对收到的修改文件或说明函加以确认。6.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它原因,政府采购中心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书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文件:(1)按照第9、10和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2)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按照第14条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成为合同签字人,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8.3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招标文件在评审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投标格式9.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格式和投标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