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一月第1章前言目前我国已进入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提出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为贯彻落实“十二五”环境风险防控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为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供切实指导,为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差别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环保部与2014年4月3日出台了《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号)。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要求和《宣城市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情况,为查清目前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客观界定环境风险等级,并为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委安徽省金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接受委托后,专门成立了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组,在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场勘察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以下简称“评估指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估报告。第2章编制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的”的宗旨,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能力,提高突发环境事故防控能力,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主体,本评估报告的编制遵循以下几点原则:1、对公司全厂进行了全面、细致地现状调查;2、科学、客观地进行评估,如实反映企业的环境风险水平;3、认真排查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严格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制定方案;4、评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要求。第3章编制依据3.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施行)(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6.1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法染防治法》(2005.4.1施行)(10)《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和40号,2012.4.1施行)(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2013.3.1施行)(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2.4.1施行)(14)《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1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1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1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2005]第27号)(19)《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22)《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23)《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24)《剧毒化学品名录》(2015版)(2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6)《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27)《关于加强环境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