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0页《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辅导材料该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在实施过程中,先后作了3次修改,分别在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了第一次修正;在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了第二次修正;在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了第三次修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共五章,69条。第一章,总则,共3条,分别对在地方各级行政区域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以及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权限问题作了规定。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36条,分别对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代表的选举方式,各级人大每届的任期,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人大的职权,各第2页共40页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级人大会议召开的程序。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及罢免案质询案的提出及处理程序、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方法、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以及对代表的法律保护等作了规定。第三章,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14条。分别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常委会的组成、任期、职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常委会召开的程序,议案、质询案的提出及处理程序,主任会议的组成、职责、召开程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如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及常委会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第四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15条。分别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组成人员、任期、职权、工作制度、机构设置等作了规定。第五章,附则,只有1条。规定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本法执行中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着重学习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第3页共40页第2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0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制定宪法和法律,组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和国家最高检察机关,决定国家的一切重要事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的国家权力机关,组织本级其他国家机关,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事项,在行政区域内处于最高的地位。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乡两级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行使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第4页共40页第3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40页集,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8条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十五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凡涉及本地区较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或者较多数群众关心的事项,都可以认为属于重大事项。三、行使任免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