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三校制度一、审核标准(一)采用1)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2)文字流畅,措词精练且逻辑周密;3)材料时效性强;4)材料报道角度独具匠心;5)主题鲜明、思想深刻。6)报道材料典型、针对性强;7)无语言文字的错误.(二)待用1)材料流畅自然,表达意思准确、完整;2)结构合理、文字紧凑,文章要素齐全。;3)语言文字错误较少。(二)建议修改1)文字单薄,但主题尚有一定新意;2)文章要素齐全,情节较为丰满,没有断章取义或是过分的铺陈,但表述陈旧单一,千篇一律;3)语言文字错误不多;(三)退稿:1)材料内容涉及国家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2)材料内容有民族、地域或个人歧视;3)材料内容有与校情不符,与事实不符之处;4)材料内容有强烈的人身攻击成分;5)材料有剽窃或抄袭的痕迹;6)材料过于简短,内容言之无物,不知所云,便告以结尾;7)材料缺乏主题,散漫不堪;8)材料语言过于繁琐拖沓,或幼稚无知,或颓废阴暗;9)材料过于单薄,无新闻时效性二、审稿程序1.初审(1)依据下列审核标准提出材料的处理意见:采用、建议修改、待用或退稿。1)材料文字流畅,结构合理;2)材料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2)对拟采用的材料进行语言文字等的修改,要求语言文字错误不得超过五处.2.复审对初审材料进行斟酌修改和审校。要求:1)对材料字、词、句进行推敲;2)审查报道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3)进一步对语言文字进行审校,要求不得超过三处错误。3.决审决定材料的最终处理方案:采用、建议修改、待用、退稿.1)审查材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2)审查材料时效性;3)审查材料的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4)审查语言文字,要求不得超过一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