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永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研讨发言④永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委党委、局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要求,下面我谈谈对严守纪律规矩永葆对法纪的敬畏心这一专题的理解与认识。一、对党纪与国法关系的认识(一)党纪不同于国法。一是效力范围不同,党纪是一种政治规范,是所有党员所要遵循的行为规范与依据,效力范围是全体党员。而法律是国家规范,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二是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纪针对的是全体党员,它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既强调法纪的他律,又强调道德的自律。而党纪要遵循国法。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纪不得违反和超越宪法与法律的规定,不得赋予党组织和其成员任何法外特权。(二)党纪和国法相辅相成。一是严格的党纪是国法得以充分实现的政治保障。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用党纪规范好执政党的行为,规范好党员的行为,才能够发挥好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党作为国法施行的保证方,也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在社会中树立起法之权威。二是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我国的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三是在价值目标上,党纪与国法都遵循良法之治的普遍规律,目标都是为实现秩序、公正、效率与和谐。党纪与国法都秉承基本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通过规范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来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与氛围,从而达到提高社会效率,促进社会发展发展的效果。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幸福,能够带领第1页共5页中华民族走向复兴,就是因为我党有严明的党纪,有一部与时俱进的《党章》。二、知差距,找问题通过对《宪法》《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材料的学习,对照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要求,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发现自身在思想认识上,在平时工作中,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党纪法规意识不强,反思不常,带头作用不明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离党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方面做得还不够。表现在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认识肤浅、理解不深。政治站位不高,规矩意识不强,有时忘却了自己是共产党员的身份,有些时候存在讲关系不讲原则,讲面子不讲规矩,讲人情不讲纪律,讲人性不讲党性,不敢较真碰硬,存在好人主义,怕失人心掉选票。不愿当众批评下属,有些护犊子。怕批评领导被穿小鞋。总感到自己受党的教育几十年,在政治上不会出大格,工作上不会犯大错,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直到身边出现xx、xx后才被震醒,幡然醒悟,党纪国法是铁规矩,是红线,是高压线,任何人都触碰不得。(二)学的不全,思的不深,导致用的不准在平时学习党纪国法过程中,一方面,存在满足于现状的情况。对于已经学习过很多遍的党纪国法,认为已经掌握,缺少主动再学习,再研究过程。如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已经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集体学习过程中学习过很多遍了,已知其然,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身能够按照《党章》等要求严格规范自己,因此存在懈怠的情绪,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存在得过且过的心态,再学习不全、不深、不实。业务方面,对于xx方面的《xx》等平时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有时会认为自己已经熟练掌握,可谓烂熟于心信手拈来,便缺少再学习的动力。不愿花力气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细里学,第2页共5页缺乏精专细研的钻劲儿。另一方面,有选择性的学,存在着实用主义思维,有临时抱佛脚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