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典型发言材料1周永康,男,1942年生,江苏无锡人,1964年11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石油学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2014年7月29日,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4月3日,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XX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12月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周永康违纪线索情况的汇报,决定开展相应核查工作。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开展核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周永康立案审查。经查,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周永康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将周永康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4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第1页共4页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XX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XX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XX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周永康,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XX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XX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2015年6月11日,XX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4]薄熙来,男,汉族,1949年7月生,山西定襄人,1980年10月入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新闻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曾任XX市委书记、市长,XX省委常委,XX省委副书记,XX省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央政治局委员,XX市委书记等职。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XX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薄熙来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终止;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2013年8月22日-26日,XX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薄熙来出庭受审。9月22日济南一审公开宣判,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10月25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第2页共4页令计划编辑词条令计划,男,汉族,1956年10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