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汇总之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工程名称:麒麟科技创新园八号地块启迪低碳智能产业园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单位:江苏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泛华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泛华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南京大陶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15年4月10日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1、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凡本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各质量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要求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资料汇总》(三个分册)内容及时填写、收集汇总和审查,并为真实性负责。质监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重点监督抽查《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汇总》(三个分册)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凡未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的,视同为缺项。2、本册所列资料涉及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过程动态质量行为等质量行为资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存放在现场备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质量行为资料审查(初次审查时应核对原件)完毕,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方案交底时交质监人员监督抽查。3、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原件保存单位法人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点。4、对同一条件(进度、施工单位等)多幢施工的标段工程,本册资料可按标段整理、填写,工程名称填写标段所含工程的名称。对同一条件的多幢(标段)监理工程,监理相关资料可按监理项目部填写,并汇总至各施工标段的质量行为资料中。5、工程竣工后,本册资料与江苏省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存档,保存期不少于10年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人员(单位)变化一览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单位名称姓名资格证号姓名资格证号变更时间姓名资格证号变更时间姓名资格证号变更时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章)项目负责人: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各质量责任主体主要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命、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填写本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对本表内容核实签章后,连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报质监站归档。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单位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监理(建设)单位检查意见检查依据建设单位1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条例》第十一条2需公开招标的,应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建筑法》第二十条《条例》第八条3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条例》第十三条4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委托了监理单位监理《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条例》第八条5开工前,应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七条6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条例》第七条7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GB503003.0.1《规定》第五条8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