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交流发言稿“树立正确权力观做严以用权的明白人”交流发言稿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在这个专题学习期间,我认真研读相关篇目,并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获很大,感触颇深,对“如何树立正确权力观,用权为民、按规矩办事”,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下面,围绕“树立正确权力观做严以用权的明白人”,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向大家做一汇报。一、坚持公权姓“公”,恪守公仆身份。公权姓“公”,一要用公,就是出于公心,秉公用权;二要公用,就是权力是集体的,是岗位赋载的,要发挥集体智慧,发挥民主集中制,要公开公正。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和政治学原理告诉我们: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权力从哪里来,就应该会到哪里去。严以用权,首先就要弄清楚“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服务的”这样一个根本性的命题。只有这样才能搞明白权力的来源和服务的对象。古人曾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就是强调的要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的问题。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作为领导干部,在党章中就有明确规定,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是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记住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最根本标准,把权力用在公处,做到公权公用,保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行驶,不仅要出于公心,源于公、去之公;还要注意方法、路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发扬民主集中制,让权力在集体的监督下发力,让权力在阳光之下运行。结合十多年来从事纪检工作的体会,透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等“大老虎”们的落马,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反复告诫我们,第1页共4页如果驾驭不了权力走向,颠倒了权力功用,必然会走向两种结局。无不昭示着权力失控害人害己害党的惨痛教训。作为一名受党和人民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自己始终充满感恩感激之情,充满对权力的敬畏戒惧,从来不敢把组织和群众的期待和重托当做“耳旁风”,从来不敢把人民给予的“公权”当做任意使用的“私器”,没有用公权为个人谋取过私利。但对照严以用权的要求,自己仍有一些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在用权履职方面,也有私心杂念干扰,对自己主管的工作,向上级和领导汇报成绩多,向社会宣传亮点多,而对工作上的问题不足,则不愿意让别人评头论足,有时候还遮遮掩掩,掺杂进去了功利思想。再比如,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管领导,在监督管理和量纪处理上,有时好从保护、爱护干部的角度考虑,特别是在一些单位或领导打招呼时,就有狠不下心、下不去手的时候,在问责处分时也有了就轻不就重、就低不就高倾向,这些实际上都是一些用权不慎的表现,需要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加以改正。二、坚守责任担当,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意味着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历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作为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人民给予的权力和托付,承载着新时期改革的重任、人民赋予的期望和利益诉求,就要有“当家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回顾这几年来的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到成武工作这一年多来,自己从内心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和平台,有一股子把工作干好、把纪检监察机关这个集体领好的决心和干劲,工作上也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对照“严”与“实”的要求,在担当精神、工作魄力和方法水平等方面,自己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在整治干部不作为方面的问题、发展环境问题、惠农政策落实问题等方面,有时候考虑大气候因素多一些,把困难估计得多,存有畏难发愁情绪,致使决心不大,措施力度不大,治理的成效也不够明显,对有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