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研讨发言稿两篇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严以用权研讨发言稿两篇供大家参阅。【一】尊敬的领导。大家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简明扼要,切中要害,为新时期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准了脉,开好了方。其中,严以用权是核心,是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更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税务干部要坚持严以用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敬畏权力。心存敬畏,才能行有所止。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是人民权力的执行者,是人民的“服务员”,要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人民用好权。基层税务干部是税收政策的落实者,是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保障者,基层税务干部权力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更需要对权力怀有敬畏之情,努力为国家收好税,为广大纳税人服好务。坚持依法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税务干部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研究问题、处理问题,切实做到法律底线不逾越、法律红线不触碰。“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人都没有法外之权。权力只能用于“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只能用于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管理漏洞,只能用于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公平公正。基层税务干部要更加注重权力的运用,慎用自己的权力,做到有法可依,更要在权力范围内正确用权,有所作为。坚持阳光用权。阳光用权就是要提高用权的透明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各项管理工作,把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党组织的严格监管之下、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决不能游离于组织监督之外。基层税务干部更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有平和的心态,要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要将权力第1页共3页的运用过程公开在群众面前,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尊敬的领导。大家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样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我看来,严以用权,关键还得落脚在如何“用”上面。服务群众用对权力。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的试金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原因,对于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必须清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在为人民服务上面。然而,有少数领导干部将手中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忘记了自己的公仆角色、服务职责,到头来跌了跤,个别的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教训十分深刻。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摆正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把基层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才能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服从法律用好权力。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有党规,国有国法,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恪守党的规矩,严守国家法律,只有将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地做到严以用权。一是树立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思维,就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只有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思维,才能更好地让全体人民自觉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以用权。二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在制度内行使,让权力运用自觉接受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第2页共3页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党员干部才能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才能做到严以用权,让权力充分为民服务。服务发展用足权力。改革发展是最大的民生事业,用好权力,用足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