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份基本政策1.1起付标准(元)(南府办函[2010]26号)1.1.1城镇职工:基本金额:按医院等级和地域分别确定;住院次数浮动:年内第二次住院降50元,第三次及以上降100元;退休浮动:降低150元;地域年内住院次数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在职退休在职退休市内第一次700550450300250100第二次65050040025020050第三次及以上6004503502001500省内第一次1000850600450400250第二次950800550400350200第三次及以上900750500350300150省外第一次15001350600450400250第二次14501300550400350200第三次及以上140012505003503001501.1.2城镇居民地域年内住院次数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一级医疗机构市内第一次600300100第二次55025050第三次及以上5002000省内第一次800400200第二次750350150第三次及以上700300100省外第一次1000400200第二次950350150第三次及以上9003001001.1.3特殊政策:计划内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实行单病种定额报销的疾病不扣起付标准;实行“五定一跟踪”服务的特殊疾病一年只扣一次起付标准。常年住院治疗的精神科疾病(精神病人住精神科治疗的),终生只计算一次起付线。1.1.4转院就诊:同一医院内转科不计算住院次数。转院不计算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按高等级医院计算,下转上补差,上转下不再扣。1.1.5住院次数的计算:住院次数以出入院一次计算。跨年度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计算年度住院次数。1.2封顶线(元)1.2.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年度内累计住院费17.5万元,统筹年度内累计报销额13.3万元。(南人社通[2011]445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年度内累计住院费12万元1.2.2重病补充医疗保险:25万元。1.2.3特殊政策:癌症、更换人体器官、血透、腹透、安装心脏起博器等高额住院费,全自付医疗费不纳入封顶线计算范围。1.3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南府办函[2010]26号)1.3.1基本医疗1.3.1.1城镇职工基本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8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4%地域浮动比例:省内下浮5%,省外下浮10%人员类别浮动比例:退休人员上浮3%缴费年限浮动比例:缴费年限11-20年上浮2%,21-30年上浮5%,31年及以上上浮8%。缴费年限以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具体比例如下:区域缴费年限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在职退休市内1-10年808411—20年8285868921—30年8588899231年以上88919295省内1-10年757911—20年7780818421—30年8083848731年以上83868790省外1-10年707411—20年7275767921—30年7578798231年以上78818285红军遗属按31年以上机关一般退休人员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精神病人在精神科住院按31年以上标准计算。1.3.1.2城镇居民:基本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75%,一级80%地域浮动比例:省内下浮5%,省外下浮10%人员类别浮动比例:未成年人及大学生上浮15%缴费年限浮动比例:缴费年限11-20年上浮2%,21-30年上浮5%,31年及以上上浮8%。缴费年限以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具体比例如下:区域缴费年限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成年人未成年人及大学生成年人未成年人及大学生成年人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市内1-10年65807590809511—20年67827792829721—30年70808531年以上738388省内1-10年60757085759011—20年62777287779221—30年65758031年以上687883省外1-10年55706580708511—20年57726782728721—30年60707531年以上6373781.3.2重病补充医疗保险:(南府办函[2010]26号)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享受条件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基本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4%,退休人员87%。(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地域浮动比例:省内下浮5%,省外下浮10%缴费年限浮动比例:缴费年限11-20年上浮2%,21-30年上浮5%,31年及以上上浮8%。具体比例如下:区域缴费年限在职(%)退休(%)1-10年8487市内11—20年868921—30年899231年以上9295省内1-10年798211—20年818421—30年848731年以上8790省外1-10年747711—20年767921—30年798231年以上82851.3.3公务员医疗补助:按县市区政策执行。1.3.4病种上浮:精神分裂症、狼疮性肾病、帕金森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