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EPC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EPC合同条款(参考)*******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买方:卖方:签订时间:二〇一六年月签订地点:环县20MW光伏扶贫发电EPC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协议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以下简称“发包人”)和(以下简称“承包人”)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发包人拟在**************MWp并网光伏发电EPC项目,并接受了承包人以总金额¥***********万元(大写:*万元整)(以下简称“合同价格”)提供的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工作。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前后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时间发生在后的为准;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的,以文字说明为准;标准不一致的,双方协商后确定。2.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通用条款2.5合同附件2.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7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2.8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2.9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10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3.发包人按照本合同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承包人将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优质、满意的工程,并修补缺陷。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六份。第3页共5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58页(签字页)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税号: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签字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税号: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58页第3页共5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58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全过程的工程承包。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