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编号项目桩基工程〔长兴南货场搬迁扩建工程〕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建筑工程2016年03月19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建筑工程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分包内容1、工程项目名称:长兴南货场搬迁扩建桩基工程2、工程地点:具体地点甲方指定3、分包内容:长兴南货场搬迁扩建桩基工程,详见合同附件一。4、工程数量: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属于暂定数量,仅作进度付款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并确认的工程量为准。第二条分包方式1、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分包。本工程单价一次包干,本合同价已包括了甲方应给乙方的所有款项,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付款义务。2、综合单价均已涵盖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述为完成工程内容涉及为此所需的劳务费以外所有的材料费、机械费、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各种规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工作内容中未列而在施工中所发生的视为相应项目的附属工程,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综合单价中,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3、钻孔桩〔含砼灌注〕施工:单价已充分按土石地质综合考虑,最终不管土石地质情况如何单价一律不调整。第三条合同造价根据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算,并经过末次清算并签订协议后的造价为合同单价。钻孔桩合同单价:①125/米120元、①120/米120元、①100/米120元。钻孔桩钢筋:400元/吨〔结算总价的3%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假设乙方未按要求投入安全文明施工的甲方扣除相应部分价款〕。第四条工程期限按甲方总进度要求提前完成。第五条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万元作为质量及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所承建工程完工后,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但乙方假设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中途退场或乙方合同内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及有质量方面问题或事故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用于弥补由于乙方退场或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将按未完成工程量清单造价的倍对乙方进行违约罚款。第六条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计量表上报甲方技术负责人,经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司财务部凭乙方提供的纳税票面金额付款比例70%。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2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根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情况,甲方不计利息半年内支付工程尾款。第七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资料,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环保、文明施工等工程技术标准、管理目标和管理计划。〔2〕提供按合同规定由甲方供给的材料。甲方供给为水下砼,其余均为乙方自购。〔3〕对乙方承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技术、物资、迎检、文明施工等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实施动态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监控,假设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与甲方的管理目标出现重大偏差,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4〕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必要的安全设施。〔5〕按时组织乙方收方、结算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作。2、乙方责任〔1〕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及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目标,乙方按要求合理组织人员、机械及机具、物资〔属于乙方自购〕进场施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过程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和甲方临时安排的工程。全部工程必须到达本合同第九条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当人员或者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因乙方组织不当,出现抢工期等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不予安排开工,由此引起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