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光伏发电合同能源服务协议买方:屋顶业主卖方:电站投资方一、总则1.1本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全部项目能源服务收益,并向卖方免费提供屋顶以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卖方按合同能源服务模式向买方提供项目能源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1.2本协议经卖、买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卖方严格按照本规范书下述各条款的约定执行。1.3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守商业惯例。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xx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2项目内容:买方向卖方免费提供符合项目条件的屋顶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并从卖方购买项目能源服务收益;卖方负责在买方提供的屋顶上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按合同能源服务模式向买方提供项目能源服务。三、合同有效期3.1本协议所称项目电站的合同有效期为25年。3.2本协议自合同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3.3项目建设周期:在屋顶具备开工条件且获取备案文件后,90个自然日(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顺延)完成项目立项决策、设计、供货80个自然日(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顺延)完成施工安装。3.4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合同生效后,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此后满25年之日止。3.5项目安装完成后,由卖方组织电网试运行及验收,以电网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日期作为项目正式运营日四、项目收益分配4.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项目正式运营后首年度缴基电价确定为:电网电价的?折尖峰时电价元/度、高峰时电价元度、平时电价元/度,该年度内不再调整。4.2自第二年度开始,买方峰时、平时缴费电价的计算方法为:均以上一年度向卖方所缴各时段电价为基数,随当地供电局电价政策进行同比例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从第二年度开始)买方各时段缴费电价二上一年度向卖方所缴各时段缴费电价x(1+当地供电局公布的当年电价与上一年度电价相比的涨幅比例),或(从第二年度开始)买方各时段缴费电价二上一年度向卖方所缴各时段缴费电价x(1-当地供电局公布的当年电价与上一年度电价相比的降幅比例)。降幅/增幅二本年度与上年度各时段差额/上年度各时段电价4.3电费结算方式:自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电费每自然月双方结算一次。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每自然月的最后一天17:00抄见电量为依据,双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同时抄录电表读数并确认。买方本月(自然月)用电量为本次电能表读数减去上次电能表读数。买方每月应缴电费计算公式如下:应缴电费二本月峰时用电量X合同峰时缴费电价+本月平时用电量x合同平时缴费电价+本月谷时用电量X合同谷时缴费电价。缴费电量二光伏系统发电量-上传到电网电量4.4抄表完成后,卖方根据抄表记录准确计算用电量和电费,买方每月5日前支付卖方上月合同能源服务收益,卖方收到买方缴纳的电费后在10日内向买方提供上月电费的合格发票,直接送达或快递给买方。计费日期从项目验收文件签署之日起次日起算。4.5本协议项下所有资金来往均通过银行支付(包括银行转账、支票),不采用现金结算。双方的银行信息载于本协议。4.6安装的计量表应由第三方检测。4.7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认为计量失准的,可向对方提供校验要求,并委托国家规定的有校验资格的部门进行校验,校验费用由提出要求的一方支付。经校验有误差的,则按照验证后的误差值及误差期间退/补误差合同能源服务收益。五、屋顶交付、使用及约定5.1与屋顶有关的文件交付: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竣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图、结构图、电气图等)和单体工程平面图。5.2屋顶交付: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屋顶交付卖方使用。屋顶交接时,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屋顶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屋顶交付完毕。5.3屋顶使用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限保持一致,本协议有效期延续的,屋顶使用期限一并延续。在协议有效期内,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买方不得擅自收回屋顶使用权。5.4施工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5.4.1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约定之屋顶上进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