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1-7#楼塑钢门窗供货与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目录第一条总体工程概况1第二条分包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1第三条塑钢门窗专业设计2第四条开工和工期2第五条承包方式、合同价及合同价调整3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4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5第八条丙方权利和义务6第九条工程变更7第十条质量与验收7第十一条工程完工和移交8第十二条安全保卫与文明施工8第十三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8第十四条违约9第十五条工程保修9第十六条不可抗力9第十七条索赔10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10第十九条其他10附件1技术要求/标准12附件2门窗统计表16建安工程总包方:北京环宇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塑钢门窗工程分包方:北京彩光塑钢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业主方(建设单位):北京嘉恒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嘉和人家住宅小区1-7#住宅楼塑钢门窗供货与安装工程分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总体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嘉和人家住宅小区1-7#住宅楼1.2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苇子坑43号院1.3建筑面积:48609m21.4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1.5层数:1#、3#楼地下2层,地上21层;其它栋号地上6-7层,无地下室1.6工程性质:内资工程1.7立项批准文件号:京计投资字[2001]484号1.8设计单位:九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9工程管理及监理单位: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条分包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2.1分包工程(简称“本工程”)内容:嘉和人家住宅小区1-7#住宅楼塑钢门窗供货与安装工程(除4#楼屋顶锅炉房部分的塑钢窗外)。2.2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设计交底、洽商变更及技术要求/标准(见本合同附件1)所包括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储运、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必需的工作。2.3乙方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塑钢门窗的加工制作与安装施工,保证材料性能、产品加工及安装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顺利通过甲方、监理、丙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第三条塑钢门窗专业设计3.1合同签订后3日内,由丙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本工程建筑图纸一套(含工程洽商、变更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要求/标准。3.2乙方收到上述工程资料后须在14天内提供塑钢门窗节点大样图,并由设计方(九源公司)在7天内审核、签字认可。3.3若因乙方对本工程技术要求和标准未完全领会或审图不严导致修改门窗专业设计或返工,所延误的工期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四条开工和工期4.1交安条件(接受现场):由甲方负责全部土建工程,甲方须按施工图纸施工,洞口尺寸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塑钢门窗施工安装要求。4.1进场与开工: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在达到上述第4.1款的交安条件下,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场。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对交安现场进行检查验收,认为符合条件后与甲方办理中间验收手续,并根据甲方所发进场通知书要求的日期准时组织人员进场开工。4.2合同工期:4.2.11#、3#高层住宅楼塑钢门窗安装施工开始日期安排在主体结构完成之后,窗框进场开始安装时间计划为2003年6月1日,工程整体计划竣工日期为2003年8月31日;4.2.22#住宅楼计划开工日期为2003年4月1日,预计主体结构将于2003年7月10日封顶,塑钢门窗安装施工开始日期安排在二次结构砌筑完成之后,窗框进场开始安装时间计划为2003年7月15日,工程整体计划竣工日期为2003年10月30日;4.2.34#住宅楼目前已结构封顶并完成了二次结构砌筑,窗框进场开始安装时间计划为2003年4月1日,工程整体计划竣工日期为2003年7月30日;4.2.45-7#住宅楼目前已达首层结构,预计主体结构将于2003年4月20日封顶,塑钢门窗安装施工开始日期安排在二次结构砌筑完成之后,窗框进场开始安装时间计划为2003年5月10日,工程整体计划竣工日期为2003年7月30日。4.3乙方应在开始正式施工前做好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