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教音乐的艺术风格及与中国民间音乐的融合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它创立于东汉末年,在两千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过程中,道教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交融,逐渐融合在一起。由于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所以它始终植根于中华民族的沃土上,积聚了深厚的基础和顽强的生命力,它的出现,既不能被看做是某种学说的出现,也不是某位圣人冥思苦想的产物,而是古老的中华民族若干族群文化的历史演变与思想沉淀的结果。道教创立之时,广泛吸收了老庄哲学、民间巫术、神仙传说、黄老哲学、传统方术、儒家理论、阴阳五行学说、医学、养生学等思想,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道教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活力,对我国古代的哲学、道德、政治、经济、文学艺术以及科技等众多领域又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鲁迅先生1918年8月20日《致许寿裳》信中说:“中国的根柢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迎刃而解。”[1]在《小杂感》一文中,鲁迅又说:“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国大半。”[2]可以说,道教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兼容并包的文化合体,它对中华民族文化、民族意识和历史传统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由于音乐文化的发展是一个持续的发展过程,作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道教音乐,也必然对中国的传统音乐文化产生深远而重要的影响。就如同不了解道教,就无法真正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一样,不了解道教音乐,就无法了解道教,更无法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一、道教与道教音乐的起源道教植根于中华民族古老深厚的文化土壤之中,在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的基础上,承袭春秋战国以来黄老神仙方术和以“道”为主题的思想理论。道教尊黄帝为始祖,奉老子为道祖,称张道陵为祖天师。教内以黄帝赴崆峒山问道于广成子,学修长生久视神仙方术为初始。约在公元前2697年,黄帝道成后在鼎湖乘龙成仙飞举,道历即以这一年为启端,如此算来距今有4700余年。老子所著《道德经》是道教立教的理论基础,教义由此而演绎升华;老子生年因《史记》有孔子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