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合同编号:需方:供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需方:地址:供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需方与供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和工程分包范围;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分包范围:1.4特殊约定:鉴于供方已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全面理解、进展现场勘察后进一步作出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是在原有的图纸设计/标准要求根底上并经设计院认可的可行性设计和施工设计),并制定供货清单,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供方已充分考虑维保期间备件等各种风险费用;除遇重大设计变更外,本分项工程范围内容已完全约定,不存在任何错项、漏项的增补。本合同价款已总价包干。二、合同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等。序号系统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合同价格〔含安装及税金〕备注优惠总价〔人民币〕备注:本总价包含以下内容:包括设备费用,关税、增值税〔普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车费、配件及辅助材料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人工费、保管费、检验检测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用、工程第三方设计费、相关伴随效劳及-售后效劳等费用。三、交货方式,交货期和交货,安装地点及具体要求。3.1供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需方工程施工现场内车辆能到达的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同时负责二次搬运至安装部位。3.2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到现场安装完成。3.3待整体设备安装完毕,根据需方要求进展联网试车和并网运行。四、质量标准、质量保证及售后效劳4.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须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方应保证其货物的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供方产品出厂前均经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保证质量完全合格。4.2供方保证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符合本合同、需方的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文件及制造商的标准,供方并保证本合同产品在已按制造商的安装、操作、维修手册使用的情况下,质保期为个月,质保期按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此期间内如因供方在设计、材料厚度〔厚度标准为实际厚度,不承受行规偏离〕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使产品发生故障,供方保证进展免费维修或更换并赔偿需要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被更换的设备和附件质保期仍按本条款处理,但不包含易损件。4.3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需方的或书面文件后,供方在半小时内做出回应,并派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效劳,假设1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供方免费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供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当。维修过程中使用材料材质与原来保持一致。4.4在质量保证期内,假设因需方保管不当或操作失误、未能遵守合同有关条款等原因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时,供方有责任协助需方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应由需方负担。4.5在质保期内,产品发生故障、损坏或使用性能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等问题时,假设供需双方对问题的责任方存在争议需第三方相关机构进展检测或鉴定时所需费用由检测或鉴定结果中裁定的责任方支付。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5.1产地验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货物,供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展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供方应对设备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展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三包凭证和维保手册等技术随车文件。5.2现场到货验收: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按供货清单由需方会同有关人员〔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检验依据合同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如发现到货货物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是厚度、规格等与订单不符,供方应马上安排退货,并应在12小时内提出更换方案,更换方案应报经需方确认,常规货物非订单生产需24小时内马上安排到货,更换有问题产品;所更换的货物假设运输过程中有破损,责任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