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版□公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答卷递交时间:年月日(收到答卷时由调查机关填写)调查期: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答卷截止日期:2007年月日第2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9页案由:2007年1月9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和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代表中国大陆丙酮产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提出申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进行反倾销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7年3月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立案调查。被调查产品1.名称:丙酮2.税则号: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9141100税号项下。3.产品描述:被调查产品为二甲基甲酮,简称二甲酮,或称醋酮、木酮等;英文名称有Acetone、Dimethylketone;2-Propanone等。丙酮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易挥发、易燃、微毒、可溶于水。丙酮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双酚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丙酮氰醇和甲基异丁基酮等;同时丙酮也是优良的有机溶剂,在医药、油漆、塑料等行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你公司是否在调查期间内向中国大陆出口过被调查产品?()否(请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并立即把这一页答卷及申明书寄回商务部)()是(仔细阅读说明,在以下申明书中签字,完成所有的问卷,把全部答卷寄回商务部)你公司是否支持本次反倾销调查?()否—简述理由。()是第3页共19页第2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9页申明书本公司申明,这份答卷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和有依据的,本公司知道所提供的信息将由商务部进行查证核实,并同意商务部及其授权工作人员在本次反倾销调查和裁决中使用。如果不同意上述内容,请在下面说明。特此申明。(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被授权的联系人签名所在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第4页共19页第3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9页问卷说明及相关定义一、问卷说明本问卷是商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为裁定中国大陆丙酮产业在调查期内是否遭受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制订的。本问卷调查的信息将用于该案件的调查与裁决。如无特殊说明,请提供调查期内的相关信息。任何被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回答本调查问卷并接受相关调查,不得作虚假陈述。若拒绝提供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能在商务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形式或方式填写本问卷和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有错误,导致有关信息不能使用,或提供的资料无法查证核实,或有其他严重妨碍调查的行为,商务部可以在已有或其他可获得资料基础上作出产业损害裁定。依照上述方法作出的裁定可能对你公司不利。商务部将充分考虑利害关系方对商业保密信息的合法权利。利害关系方可申请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处理,如有正当理由,商务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利害关系方在提供商业保密信息时,应当向商务部就保密内容提交一份非保密性概要,该概要是可以公开且为其他利害关系方查阅的。概要须合理表达商业保密信息的实质内容。利害关系方只有在得到商务部同意后,才可以不提交保密信息的概要,但仍须提交一份合理、充分的书面说明。如果商务部认为保密信息的请求缺乏正当理由,且利害关系方不愿以概要的形式公开信息,则商务部在裁定时可以不采用此类信息。依以上原则,答卷应同时提交两套,一套为含有保密部分的完整答卷,此为保密版本;一套为只包括公开部分的答卷,此为公开版本。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分别在答卷首页上注明。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使用两个信封邮寄,将保密版本置于里面的信封,信封须封口并注明“内容——仅由收件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