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讲稿前言: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有效制度,是财政四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时间,对全面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目标的实现,以及广泛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市场经济中政策功能都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政府采购法》的基本情况根据法律属性,我国法律体系分实体法(如民法、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和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两大类。《政府采购法》属于实体法,主要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事项。1、国外政府采购立法:政府采购属于政府行为,体现了行政管理权力特性,有国家就有政府采购,但真正成为政府采购制度是来源于财政支出管理需要,诞生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英国,其主要特点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规范化管理。2、我国政府采购立法经历了四个阶段:a、探索阶段(1996—1998.7)1994年分税制,财政改革重点转移到财政支出领域b、试点初创阶段(1998.7—2000.6)1998年国家机关机构改革c、试点向全面推行转变阶段(2000.6—2002.12)2000年6月财政部国库司内专门设置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d、全面实施阶段《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3、立法宗旨(目的)a、规范政府采购行为;b、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c、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d、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e、促进廉政建设。4、适用范围(1)地域:中国境内的采购活动(2)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采购资金:部分或全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预算外)(4)项目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5)例外情况:军事采购;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进行政府采购另有规定的;因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采购等四种例外情况不适用本法。二、政府采购的内涵与外延1、政府采购内涵:顾名思义,政府采购一词是个复义词,即“政府”办理的“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政府采购具有的特点:a、政府采购主体具有特定性;b、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具有公共性;c、政府采购对象具有广泛性;d、政府采购活动具有法定性;e、政府采购过程具有公开性;f、政府采购行为具有政策性;g、政府采购要求具有效益性;h、政府采购效果具有社会性。3、政府采购四大原则(三公一诚):a、公开透明原则b、公平竞争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4、政府采购组织方式: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购买国货,支持本国企业发展(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2)促进就业;(3)保护环境(香港办公用纸优先采购再生纸张);(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吸引外资、引进技术。三、政府采购当事人1、采购人顾名思义就是买方,是购买和使用所购买的货物、工程、服务的主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供应商(1)定义: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