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二、入学与学籍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对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学校有权追回证书,并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第五条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可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招生就业处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经校医院核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学生本人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向所在学院提出暂缓注册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并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以注册。未经注册者不具本校学籍,不享受在本校学习的权利。未经请假逾期两周(含两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七条学生应按规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注册前一次性缴纳学费及各项费用,凭缴费收据报到注册。凡因学籍处理而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均按所编入年级收费标准缴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经批准后可暂缓注册。三、学制与学习年限第八条高考录取入学的本科生,标准学制四年,最短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含降级与休学);专升本入学的学生,直接进入大学三年级学习,在本科阶段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含降级与休学)。学生达到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不能毕业者,不予注册,作结业或肄业处理。第九条申请提前修课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和修读计划,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提前修读高年级的课程。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在拟毕业前一年九月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其学习成绩和能力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被批准拟提前毕业的学生学籍列入毕业年级,届时达到毕业要求的按标准学制年限缴纳相应的学习费用,达不到毕业要求的,按降级处理。第十条各学院每学年结束后应审核各年级学生学分,凡按学分制管理规定达到学业预警标准的学生,给予警示、降级或退学处理。毕业班的学生第七学期结束后,各学院应审核其入学以来的累计学分,低于规定学分25个学分及以上者,作降级处理并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第十一条学生可以申请分阶段完成学业,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四、学习纪律、考勤与请假第十二条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和参加其他教学环节,并参加学校所规定的各项教育学习活动,完成规定的学业。第十三条学生上课应衣着整洁得体,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教师同意,中途不得擅自进入或离开教室。自修时间应认真学习,保持安静,不妨碍他人。第十四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都要实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未经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