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曰第一部分总则甲方:(下称“甲方”)乙方:(下称“乙方”)为了充分节约能源,降低成本,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照明系统进行改造、优化、实施绿色照明节能省电事宜,甲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乙方提供相关节能省电产品及改造工程项目和售后服务,以实现乙方节能省电及节能减排目的。双方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共同遵守。1、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1.1项目名称:甲方对乙方所届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省电改造1.2项目内容:照明系统进行节能省电改造1.3项目目的:(1)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2)通过节能项目实施获得的节能收益,甲、乙双方共同分享。2、投资与收益2.1本公司提供节能省电产品及改造项目工程资金由甲方投资。2.2甲乙双方通过节能项目实施,所获取的节能收益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期限共同分享。收益分享期为5年,节能项目设备所有权期限届满后即归乙方所有。2.3节能收益包括:项目实施直接降低的能耗费用,详细见表。节电分成比例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甲方80%70%60%50%50%乙方20%30%40%50%50%3、项目实施3.1甲方丁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产品改造施工方案,乙方收悉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审批;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相关产品运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甲方按照书面确认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改造。3.2甲方实施节能项目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如工程确需乙方暂停经营配合施工的,停工时间不超过一天,且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给予配合。3.3根据乙方经营生产的实际情况,正常改造项目实施工期为个工作日。在施工期内,非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则工期顺延。3.4在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方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乙方在工程施工方面给予积极配合。4、项目验收4.1甲方节能改造项目完毕后并提交(验收工事报告)一份,乙方需要派一位负责人到现场确认签字及盖章第二部分节能收益确定、节能收益的回收5、节能收益的确定末改造前数据T能改造后数据型号型号数量数量实测功率实测功率使用时间使用时间总数功率总数功率电价电价计算方式:(改造前灯具测量的数据-改造后灯具测量的数据)X改造后数量X使用时间X每月天数二节电效益5.1节电率计算:节电率(%=[改前的单灯具功率(瓦)-改后单灯具功率(瓦)]士改前单体灯具功率(瓦)。5.2节电量计算:月节电量(kw.h)=灯具总数X改前的单体灯具功率(瓦)X节电率士1000X13(日工作小时)X365日士12月。5.3月节电效益(元)二月节电量(kw.h)X电价(元/kwh)6.节能收益的回收6.1节能收益的支付节能收益每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应在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丁每个月结束后的十日内向甲方付款一次,直至分享收益期限届满。6.2节能收益的支付乙方无故延迟付款超过十五日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一计算至活偿时止。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并经甲方书面催缴仍不支付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拆除节能项目设备或进行其它处置,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3节能收益付款担保为保障甲方节能项目投资收益顺利回收,乙方需在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用于担保甲方在收益分享期间的节能收益能按时回收。双方应于节能项目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保证担保合同,担保额以甲方在节能收益期内可获得的预期节能收益总额为限。6.4节能收益分享期结束后,乙方付活甲方全部款项的,节能项目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未付活甲方节能收益款的,甲方仍保留该节能项目设备所有权直至付活全部款项为止,且在此过程中节能项目设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节能项目执行期内双方权利义务7.甲方权利义务7.1在能源管理期间内,甲方保证项目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对项目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工作现场照度保持不低于改造前照度。7.2能源管理期间内,甲方每六个月对现场照度进行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如照度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