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商品房销售;商品房买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郑政文〔〕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方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是我市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信息透亮度,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有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进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仔细宣扬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对详细实施过程中发觉的问题,要准时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对本方法修订时参考。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方法(试行)第2页共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销售信息的透亮度,依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建设部令第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本方法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以下简称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方式。第三条本市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备案适用本方法。第四条本方法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工作由其所属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