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函DM定向直邮广告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委托发布商函DM定向直邮广告事宜,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如下:一、广告发布具体事项:品牌媒介名称发布时间发布范围发布数量单价合计总价折扣合同执行总价合同执行总价大写人民以上合同执行总价包含邮资(邮资按邮局收费标准收取,超重及外埠邮资同样按邮局规定加收)。邮发服务明细邮寄地区信封打印打印类型:明细打印格式:[实名制]邮编/地址/先生,小姐/姓名/印刷品备注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执行总价的%,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广告发布完毕,待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完成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3.乙方指定下列银行账户作为本协议下款项的收款帐户:户名:开户行:账号:4.甲方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布商函DM定向广告,甲方须于广告发布日前5个工作日预定发布计划并提供发布广告所需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广告的,预定时间另定)。2.甲方自行制作函件的,应于广告发布日前2个工作日将制作完成的函件成品,送达乙方指定的邮发中心,因甲方延误造成本合同无法按约定时间发布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甲方因故在广告发布日前2天,要求调整或取消合同的,须赔偿乙方合同总价10%的调版、撤版费及已经产生的所有制作费用;在广告发布日当天未邮发前,要求调整或取消合同的,须承担乙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调版、撤版费及所有制作费等的赔偿。4.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内容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将在广告发布完毕3个工作日内提供广告发布完成报告(附上海邮政出具的整付零寄邮件计费单复印件)。2.乙方对甲方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未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原稿。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等发布该广告所需的复印件。4.经乙方确认的广告内容发布后,引发的处罚或诉讼(因甲方提供的数据或信息导致的除外),责任和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5.乙方有义务对本合同所有条款保密。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利用、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了损失,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六、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七、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九、通知如有任何通告,应经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地...